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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简化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程序
2009-08-17 09:11  文章来源:歙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简化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审核和兑付程序,使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快捷兑付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手中,从81日起,歙县对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进行了改进和调整,在全县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备案并垫付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定期集中清算” 的补贴方式,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将应由财政部门兑付的13%财政补贴由销售网点当场直接补贴给农民,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朋友,大大加快了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

首先,县财政局参照该县各乡镇17月份的销售和补贴情况,根据各乡镇财政所的用款计划将补贴资金按月预先拨到乡镇财政所,月后进行结算。

其次,自愿先行垫付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到县财政局指定的乡镇财政所签订补贴资金垫付协议,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农民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相关资料,录入产品补贴的相关信息,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按协议时间将先行垫付的补贴资金的相关材料送到指定财政所进行确认结算。

第三,乡镇财政所在收到销售网点提交的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销售网点的指定帐户。

第四,为防止骗补情况的发生,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乡镇财政所要将补贴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县家电下乡领导组成员单位对辖区的销售网点代理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并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每个销售网点半个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少于垫付补贴资金的10%。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和及时、足额补贴到农民手中。

该县第一批先行垫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已经得到县财政局的授权,且与指定的乡镇财政所签订了补贴资金垫付协议,第二批销售网点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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