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为推动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深入进行,减少补贴环节,加快补贴发放进度,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产品。根据《黄山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细则》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及先行垫付补贴资金。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代拟了《歙县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规范代理审核及垫付补贴资金行为承诺书》(附后),各网点如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请在7月底前向县财政局和商务局报送以下资料:
1、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申请;
2、销售网点盖章、负责人签字的《歙县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规范代理审核及垫付补贴资金行为承诺书》;
3、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后,各销售网点家电下乡产品分品种累计销售情况,其中:7月份销售情况须单独列明。
我们将根据各销售网点报送情况,下达授权委托书,委托网点先行垫付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补贴资金并定期与网点进行清算。
特此通知
歙县财政局 歙县商务局
二○○九年七月 日
抄送:各乡镇财政所 |